【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你家安全嗎?營建署表示將增加社區規約的彈性機制。




靖娟基金會統計,自95年至1008月底共發生57起重大兒童居家墜樓意外,造成22人死、35人重傷。靖娟基金會6日邀集立委吳育昇、家長與主管機關舉辦兒童居家防墜公聽會。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左)6日在「兒童居家安全防範墜樓」公聽會上表示,近年來兒童墜樓意外頻傳,希望政府修法改善,讓家長裝設防護設施,減少意外發生。(圖文/楊萬雲)




「兒童墜樓案例不斷發生,不見政府有何積極作為,還拚命端出催生政策,實在諷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分析兒童攀爬導致墜落原因,發現同時存在兒童獨處、未裝防墜措施、家具設施陳設不當等幾個危險因子。其中99%兒童墜樓意外發生在居家的陽台或窗戶,以36歲的孩子居多。




林月琴說明,考量兒童安全性,政府在96年訂定建築技術規則,規範10樓以下住家的陽台以及露台護欄高度不得低於110公分、10樓以上則不得低於120公分。不過,由於相關規範「不溯及既往」,96年前的建築物並無受到規範,許多舊型建築還有攀爬平台,孩童一探頭,不留心就相當容易發生墜樓意外。




房價比安全重要?




近年各界積極宣導兒童居家安全,家長開始注重裝設自家陽台的防墜設施,卻受到社區管理委員會搬出法條阻擾,今年已接獲10多名家長投訴。林月琴指出,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台等處,變更顏色、構造、設置廣告物、鐵鋁窗……受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可報備主管機關予以限制。




(圖文/楊萬雲)




曾有切身經驗的家長謝孟珍指出,1年多前,家中2歲幼童曾因好奇而攀爬陽台險墜樓,趕緊加裝防墜措施,設置可拆卸式的隱形鐵窗,卻換來社區管委會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阻擾。謝孟珍說,雖端出法規來背書,實際上卻表明「因有損建築外觀,擔心房價受影響」。當她反駁:「房價難道比孩子性命重要?」管委會要她管好孩子。雖然謝孟珍提出證據行文給建管會,拆除一案沒有通過,但管委會考量自身利益,至今仍持續向建管會施壓。




管委會權限過大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也表示,主管單位授權給管委會的權限過大,但管委會訂定的規約通常都是建商提供的範本,管委會照本宣科,規約缺乏彈性調整的空間,更缺乏居家安全概念。




為了防止兒童墜樓,家長加裝防墜措施,卻遭管委會阻擾,許多家長與相關團體出席公聽會盼政府出面修法訂定相關法令,別讓孩子身陷危機。(圖文/楊萬雲)




在靖娟基金會要求下,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同意,兒童局會加強宣導《兒少福利法》規定,6歲以下的孩子不得獨處,也會把窗台安全的居家安全檢核表,供管委會規約參考。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回應,將跨部會提出修正計畫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授權社區管理委員會訂定的規約著手,在範本中加列引導式條文,規劃不論96年前或96年後的建築物,當家中有6歲以下兒童住戶家長裝設安全防護措施時,管委會不能要求拆除,營建署預計3個月內提出規約範本,但暫不考慮修法。




林秀琴無奈表示,在國外不加裝兒童的居家防護措施會受罰,台灣作法卻是背道而馳,她認為唯有修法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佳美隱形鐵窗 安全防護網 寶貝家中幼兒安全 0925-268523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佳美隱形鐵窗 的頭像
佳美隱形鐵窗

sidai的部落格

佳美隱形鐵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