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雯/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法委員王育敏22日召開記者會,舉健保局的「台灣事故傷害統計」數據表示,民國95年至100年間有99名兒童因墜樓或跌落致死。甚至今年暑假至今還不到兩個月,已經發生7起兒童墜樓事件,造成3名孩子死亡,4名重傷。王育敏指出,孩童在家中受傷的機率比交通事故還高,家中有12歲以下孩童的家庭,可能礙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規定而無法加裝「防墜設施」,嚴重威脅兒童安全。




王育敏也在記者會電訪陳情人周太太,住公寓五樓的周太太表示家中有個一歲大的幼兒,於陽台加裝防墜設施,卻被住戶匿名檢舉,接著收到政府單位的通知要求改善,否則拆除,她表示很擔心孩子的安全。




王育敏指出,依目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的規定,住戶若要在大樓外牆面加裝隱形鐵窗或其他防墜設施,依法必須受規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限制,如果住戶經管委會制止後仍不改善,將遭縣市政府開罰420萬的罰款。王育敏批評,讓大樓的美觀與房價,凌駕於兒童生命安全之上,令人無法接受!




共同出席的內政部營建署建管組長謝偉松表示,公寓法第八條並無限制不能設置鐵鋁窗,但因為社區自治,所以住戶必須遵守限制。他表示,民國96年因應兒童安全問題,多數公寓9樓以上窗台高度已加高至120公分,陽台則是110公分。未來會配合修法,讓住戶在自家陽台加裝防墜設施可以不受限制。




另外內政部兒童局長張秀鴛也表示,孩子生命安全優於一切,未來會加強宣導防止兒童墜樓的相關知識,讓憾事不再發生。


 


 






王育敏最後表示,未來將提出修正公寓法第八條,增修第二項除外規定,讓家中有12歲以下孩童的住戶,可以裝設防墜措施,不受公寓大廈規約或區分所有人會議決議限制。另外則是請兒童局印製墜樓警告貼紙,並擴大發放給幼童家長,讓所有人都能注意幼童墜樓問題。








「為了社區美觀,竟罔顧兒童生命安全!」今年暑假不到2個月,卻已發生7起兒童墜樓案件,立委王育敏今天在記者會上直指,家長擔心孩童安全,希望加裝防墜措施,卻受法律限制而無法裝設,未來將提案修法。內政部營政署回應,會樂觀其成;兒童局則表示,會發放警告標示貼紙,並健全社區保母系統。





根據國健局等單位在2009年所做的「國民健康訪問暨藥物濫用檢查」,顯示過去一年因事故傷害而就醫的兒童,有10.3%是因墜落或跌倒而就醫,高居兒童傷害的第一位,其次才是1.6%的交通事故傷害和0.9%的燒燙傷。





「父母擔心孩子從陽台墜落,因此想加裝隱形鐵窗,卻被社區因美觀而制止!」王育敏表示,依現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第一項規定,住戶若要在大樓外牆加裝防墜設施,必須受規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的限制,亦即住戶如果被管委會否決,可能還會被罰420萬元,太不合理。





另外,王育敏也提到,目前《公寓大廈規約範本》內文有包括「家中若有12歲以下的住戶,可設置不妨礙逃生的防墜裝置」,但是該範本只屬參考性質,不具法律約束力,因此她將提案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8條,讓家中只要有12歲以下的兒童,即使社區反對,也可以加裝防墜設施。





對此,內政部營建署建管組組長謝偉松表示,第8條其實並未限制民眾加裝防墜設施,主要是因社區自行規約。至於修法提議,營建署樂觀其成,只是未來是修在兒少法還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還有待討論。





內政部兒童局局長張秀鴛也強調,會擴大印製墜樓警示貼紙,並透過小兒科診所、公司立幼兒園、社區保母系統等單位,一同注意兒童的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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