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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蜘蛛人』兒童居家防墜公聽會
幼兒墜樓事故層出不窮 無感政府家長自求多福
【臺北訊】靖娟基金會今(6日)與立委吳育昇聯合舉辦「我不是蜘蛛人」兒童居家防墜公聽會,會中邀請中原大學室內設計系助理教授陳歷渝、靖娟基金會安全委員莊尉共同探討目前現行法令中對於集合式住宅裝設防墜裝置的困境,及過往建築法令中仍存在的危險問題。根據靖娟基金會的統計,自95年至100年八月底共發生57起重大兒童居家墜樓意外,造成22死35重傷!分析兒童攀爬導致墜落原因,同時存在兒童獨處、未裝防墜措施、家具設施陳設不當等幾個危險因子。墜樓案例不斷發生。但卻不見政府相關單位有任何積極作為,相較於催生政策大放送,令人感到諷刺!
  靖娟近年不斷關切兒童墜樓議題,接獲許多家長投訴,其為防止兒童墜樓於自家陽台裝設防墜措施,卻遭遇管委會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以此由加以阻擾。曾經有切身經驗的謝孟珍媽媽指出「曾經目睹孩子差點墜樓,心臟差點跳出來!趕緊加裝防墜措施,但卻換來與管委會近半年的紛爭!難道保護孩子也有錯嗎?」。陳以真於主播時期曾多次採訪兒童墜落案例,自己同樣身為媽媽非常能夠感同身受,希望政府積極訂定相關法令,別讓孩子身陷危機!
  公聽會中也針對內政部營建署所訂之建築技術規則提出看法,該法於96年針對陽台、露臺等護欄高度進行修訂,但相關規範「不溯及既往」,危險設計依然存在。去年即發生台中一女童在大樓樓梯間的窗台墜落一案,窗台高度僅高60公分。吳育昇委員語重心長的表示,政府從案例的發生應敏感到問題根源,從法規面思考解決方向,而非等待民間反應,慢半拍的處理態度應被檢討。
  靖娟延續社會大眾對此議題的重視,並期待解決目前家長的困境,舉辦「你家安全嗎?」網路活動,除了教導家長正確防墜方法,並發動家長連署,短短上線6天連署人數已超過700人,可見多數家長都以面臨類似困境。靖娟基金會林月琴執行長表示,只有重視兒童的福利與安全,配合完整友善的法規,才能達到鼓勵生育目的,打造一個安全的成長空間是政府刻不容緩的任務,不然再怎麼提升生育率,也都只是紙上談兵佳美 隱形鐵窗 防墬網 幼童防墜網窗 安全防墜窗0925-268523。#
註一:內政部營建署於民國九十六年增修第三十八條,內容為「設置於露臺、陽臺、室外走廊、室外樓梯、平屋頂及室內天井部分等之欄桿扶手高度,不得小於一.一○公尺;十層以上者,不得小於一.二○公尺。建築物使用用途為A-1、A-2、B-2、D-2、D-3、F-3、G-2、H-2 (住宅)組者,前項欄桿不得設有可供直徑十公分物體穿越之鏤空或可供攀爬之水平橫條。」雖此條文的規範不溯及既往,但已覺察過去的設計對孩子的風險,是否應提供積極的因應對策,而非消極的等待淘汰?
註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八條」: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佳美 隱形鐵窗 防墬網 幼童防墜網窗 安全防墜窗0925-26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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